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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
发布时间:2017-07-20

五级承修类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》的,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。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  (一)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组织机构;
  (二)注册资本、净资产150万元以上;
  (三)技术负责人、安全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力设施维修管理工作的经历,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任职资格;
  (四)专业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5人以上,其中电力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3人以上;
  (五)持进网作业许可证电工8人以上,其中高压电工4人以上,特种电工2人以上;
  (六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,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,安全管理人员1人以上;
  (七)与可承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维修机具设备;
  (八)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。
  (九)所有人员社保凭证要求:社保记录至少出示下列一项:《XX年企业和城镇劳动者缴费基数情况表》、《XX年XX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》、《社保手册》、《医保手册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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